济客管字﹝2018﹞56号 创城明察暗访情况通报

发布时间:2019-08-22   浏览次数:

济客管字﹝2018﹞56号

 

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

创城明察暗访情况通报

 

各出租汽车企业、个体服务站,各科队:

12月4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城工作推进会议以来,绝大多数经营者都能按照《济南市出租汽车行业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“攻坚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立即行动,排查车辆,对不达标之处进行整改;加大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力度,提高他们对创城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,提升服务质量。但在中心组织的明察暗访中发现,仍然有个别经营者存在重视不够、认识不足、推进不力、落实不到位、对标不达标等问题,截止到12月14日,明察暗访共登记不合规车辆269台次,涉及企业(个体站)37家,仅康达、三和两家企业未被登记不合规车辆(详见附件),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主要问题

(一)服务规范标签张贴普遍不到位(约占总登记65%)。行业服务规范为本年度创城必检项且被市创城办于12月5日督查时专门指出,行业创城动员会、各管理大队调度会中亦屡次强调,但到目前仍得不到有效落实。请各经营者务必高度重视,逐车检查,确保行业全部车辆张贴到位,发现有破损、卷皱的及时更换。

(二)不主动出示发票问题突出(约占总登记20.5%)。此项问题同为本年度创城必检项且被市创城办于12月5日督查时专门指出,目前整改情况依然不乐观。各出租汽车经营者要加强驾驶员运营服务教育,督促驾驶员养成主动出示发票的良好习惯,做到逐乘次清理发票。

(三)其他问题分散、普遍。主要表现在:卫生状况差(约占总登记11.5%);服务卡卡架损毁或脱落、使用付款码遮挡(约占总登记10.4%);未按要求系扎安全带(占总登记3%)等,这些问题的存在,反映出全行业的迎检工作与创城要求仍有较大的距离。

(四)部分经营者重视程度远未达到创城工作要求。工作中只管分发任务,落实、整改虚化,上报结果时弄虚作假。工作措施不切实际,没有针对性,多采用口头提醒、工作群转发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甚至教育培训。压力层次递减,效果层层弱化,个别企业对检查人员的通报置若罔闻,不回应、不整改。

为尽快掀起创城工作热潮,经研究决定:对12月4日以来违章登记占比较高的6家公司(依次为八达、鑫湖、济钢、公立、恒星、黄航)进行通报批评,请相关企业、个体站认真对标整改、迎头赶上,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达标。

二、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要求

1.行业服务规范必须于本周实现车辆全覆盖,17日上午各企业将张贴情况说明(纸质版)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属管理大队。17日下午后再发现存在缺失现象的,暂停企业车辆更新。

2.约谈被通报企业及个体站负责人,责令其立即拿出切实可行措施,限时整改完成。对在创城中认识不足、工作消极、问题突出的经营者予以行业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。

3.中心全员上路,企业配合,明察暗访,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。达不到创城标准的,严格登记、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。

4.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无注册驾驶员的车辆一律不得投入运营,一经查实,依据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对企业采取从重处罚。

5.鉴于目前车载GPS设备人为损坏比例较高,中心已协调设备供应商提供集中维修(方案另行通知),对不按规定时间维护相关设备的驾驶员,将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进行从重处罚。

6.将10月份以来投诉超3次、明察暗访发现违规行为2次及以上、站点区域多次违规的驾驶员,列入重点监管人员名单,由企业负责组织培训,大队人员现场监督。

7.在本次创城实地测评中,所属车辆被检查组扣分的,给予企业核减经营权指标处罚。

当前,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日近,行业内个别问题仍反复存在,距创城标准还有差距,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。中心全体员工、各企业、个体站要高度重视,立即行动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,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,提升行业服务水平,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创城任务。

 

附件:创城明察暗访登记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

2018年12月14日

 

 

附件

创城明察暗访登记汇总表

序号

公司

违章登记

车数

违章占比

1

康达

0

88

0.00%

2

三和

0

92

0.00%

3

越驰

1

146

0.68%

4

天府

1

82

1.22%

5

泉府

2

149

1.34%

6

永昌

2

136

1.47%

7

汇元

3

198

1.52%

8

五洋

2

132

1.52%

9

旅游

2

129

1.55%

10

正大

3

179

1.68%

11

强生

3

147

2.04%

12

良友

3

139

2.16%

13

大地

9

410

2.20%

14

交运

3

134

2.24%

15

通达

10

413

2.42%

16

恒通

18

739

2.44%

17

宝来

4

155

2.58%

18

康利

4

152

2.63%

19

天龙

3

114

2.63%

20

大鲁

4

140

2.86%

21

润华

10

344

2.91%

22

迅达

5

171

2.92%

23

南天蓝

3

100

3.00%

24

鑫达通

3

97

3.09%

25

黄金

18

527

3.42%

26

大众

15

406

3.69%

27

瑞金

7

179

3.91%

28

振储

6

153

3.92%

29

大正

18

447

4.03%

30

个体

6

143

4.20%

31

鲁能

38

853

4.45%

32

金海岸

12

250

4.80%

33

联运

14

291

4.81%

34

黄航

5

96

5.21%

35

恒星

6

113

5.31%

36

公立

7

130

5.38%

37

济钢

3

52

5.77%

38

鑫湖

3

51

5.88%

39

八达

13

208

6.25%


合计

269

8485

3.03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注:以上数据截至2018年12月14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 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2月14日印发